主要职责范围
1.负责组织起草全校性规章制度等文件;负责起草审核以学校党委和行政名义发布的各类文件; 2.负责督促检查上级和学校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3.负责学校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组织安排; 4.负责综合协调校内各单位和事务; 5.负责学校公务用品设计、管理;负责办公用房及会议场所全面管理;负责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调度与管理; 6.负责校园信息化建设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信息化制度、规范、标准建设;负责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7.负责全校各项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及信息公开工作; 8.负责学校公文处理、印信使用管理;负责机构代码证及法人证书的管理、年检审核工作; 9.负责学校档案管理工作; 10.负责学校大事记、史志编纂、年鉴编印工作; 11.负责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处置与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接待工作; 12.负责学校国家安全、保密工作; 13.负责学校涉外事务和港澳台事务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 14.负责牵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工作及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15.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服务承诺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党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的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政办公室建立健全本制度,并严格执行,且将本制度向学校各部门(单位)公开,接受各部门(单位)及师生员工的监督。
第三条 本部门的服务承诺制包括以下内容:
1.履行职责:按照学校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职,做好本职工作。
2.服务态度:坚持热情待人,文明服务。保证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说话文明。保证仪表举止得体,办公环境整洁卫生。
3.保守秘密:严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对个人隐私和单位秘密,做到不泄漏、不传播、不打听,做好保秘工作。
4.高效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主动服务,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为部门(单位)、师生员工办实事。
5.办理时限:一般情况下,按照程序及时办理;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进行沟通,解决处理;办理或答复不了的,要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予以研究并给予答复;属于职责范围以外的或按照政策不能办的事情,要耐心进行解释说明。
第四条 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定期对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违诺问题。
第五条 违诺处理:对本部门人员违反服务承诺,查证属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提请学校给予行政处分等相应处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